电梯
  • 电梯结构

    类型和组成
    (1)类型
    按照电梯的用途不同,分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客货电梯、病床电梯、观光电梯、别墅电梯、汽车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等。按照电梯的速度不同,分为高速电梯、中速电梯和低速电梯。
    按照对电梯的消防要求,分为普通乘客电梯和消防电梯。

  • 电梯4.0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工厂”,中国在制造领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经济需要转型升级的当下,中国的制造业正在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

  • 变频器

    电气系统的抗干扰保护
    变频器会辐射高频电磁波对周围电器设备造成干扰。为此,可采用如下措施减少干扰:
    —将变频器安装在金属柜中
    —屏蔽电机电缆
    电缆屏蔽层在变频器侧接PE端,在电机侧接机壳,接触面要大。屏蔽层不能用作保护接地线。屏蔽层不能有中断,尽可能接近变频器和电机接地或屏蔽排。
    —要有良好的接地(星形接地,10mm2以上)
    —使用干扰滤波器

  • 乘坐电梯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不随便按应急按钮
      应急按钮是为了应付意外情况而设置的,电梯在正常运行时,千万不要去按应急按钮,否则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电梯使用单位应急预案

    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后,专业公司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厂家规定的救援操作规程,无法通过松开制动器移动轿厢将乘客放出,进一步的救援工作所造成的时间延迟可能导致轿厢内乘客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的电梯故障;
    电梯的部件将乘客的手或脚夹住、导致伤害的故障;
    非正常使用的电梯直接导致人员受到伤害的故障;
    电梯的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继续运行可能导致电梯乘客受到伤害或导致设备损失的事件。(如:火灾、地震、水进入轿厢或井道等)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1)碰撞(idt IEC68-2-29:1987) GB/T 2423.10—19
    2)曳引驱动电梯traction drive lift提升绳靠主机的驱动轮绳槽的摩擦力驱动的电梯。
    3)强制驱动电梯(包括卷筒驱动) positive drive lift用链或钢丝绳悬吊的非摩擦方式驱动的电梯。
    4)非商用汽车电梯non-commercial vehicle lift其轿厢适用于运载私人汽车的电梯。
    5)滑轮间pulley room不装电梯驱动主机,仅装设滑轮或限速器和电气设备的房间。
    6、轿厢有效面积available car area地板以上1m高度处测量的轿厢面积,乘客或货物用的扶手可忽略不计。
    7、再平层re-leveling电梯停止后,允许在装载或卸载期间进行校正轿厢停止位置的一种动作,必要时可使轿厢连续运动(自动或点动)。
    8、钢丝绳的最小破断载荷minimum breaking load of a rope钢丝绳公称截面积(mm2)和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N/mm2)与一定结构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换算系数的连乘积。
    9、安全绳safety rope系在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上的辅助钢丝绳,在悬挂装置失效情况下,可触发安全钳动作。
    10、使用人员user利用电梯为其服务的人。
    11、 乘客passenger电梯轿厢运送的人员。

  • 标准电梯面积速查表

    汽车车型及基本尺寸:应记住典型车型的全长、全宽、全高的尺寸,如小轿车,以"桑塔纳"为例:长4.55m、宽1.89m、高1.41m,但设计时选用的标准车型尺寸宜为4.9m×1.80m×1.60m

  • 电气故障的防护、控制、优先权

    在所列出的任何单一电梯电气设备故障,所述条件下,其本身不应成为导致电梯危险故障的原因。
    关于安全电路见。
    1、可能出现的故障:
    a)无电压;
    b)电压降低;
    c)导线(体)中断;
    d)对地或对金属构件的绝缘损坏;
    e)电气元件的短路或断路以及参数或功能的改变,如电阻器、电容器、晶体管、灯等;
    f)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吸合或吸合不完全;
    g)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释放;
    h)触点不断开;
    i)触点不闭合;
    j)错相。
    2、 对于符合要求的安全触点,可不必考虑其触点不断开的情况。
    3、如果电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而造成接地,该电路中的电气安全装置应:
    a)使电梯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转;或
    b)在第一次正常停止运转后,防止电梯驱动主机再启动。
    恢复电梯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
    4、电气安全装置

  • 电梯轿厢与对重

    1、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
    为了防止由于人员的超载,轿厢的有效面积应予以限制。为此额定载重量和最大有效面积之间的关系见表1。
    对于轿厢的凹进和凸出部分,不管高度是否小于1m,也不管其是否有单独门保护,在计算轿厢最大有效面积时均必须算入。
    当门关闭时,轿厢入口的任何有效面积也应计入。
    为了允许轿厢设计的改变,对表1所列各额定载重量对应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允许增加不大于表列值5%的面积。
    此外,轿厢的超载还应由符合14.2.5要求的装置来监控。

    2、载货电梯
    为了防止不可排除的人员乘用可能发生的超载,轿厢面积应予以限制。通常,额定载重量和轿厢最大有效面积的关系也应按照表1的规定。
    特殊情况,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难以同时符合表1规定的载货电梯,在其安全受到有效控制的条件下,轿厢面积可超出表1的规定。
    这里“有效控制”的含义是指:
    a)电梯设计计算应考虑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厢面积按表1规定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的情况下,电梯各相关受力部件(如曳引钢丝绳及端接装置、曳引轮轴、曳引机轮齿、制动器、轿厢及轿架等)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钢丝绳与曳引轮之间不打滑,安全钳、缓冲器能满足使用要求;
    b)轿厢的超载应由符合14.2.5

  • 电梯机房

    1、强度和地面
    2、机房结构应能承受预定的载荷和力。
    机房要用经久耐用和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
    3、机房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如抹平混凝土、波纹钢板等。
    4、尺寸
    5、机房应有足够的尺寸,以允许人员安全和容易地对有关设备进行作业,尤其是对电气设备的作业。
    特别是工作区域的净高不应小于2m,且:
    a)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该面积:
    1)深度,从屏、柜的外表面测量时不小于0.70m;
    2)宽度,为0.50m或屏、柜的全宽,取两者中的大者。
    b)为了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在必要的地点以及需要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要有一块不小于0.50m×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
    6、供活动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80m。
    通往6.3.2.1所述的净空场地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50m,在没有运动部件的地方,此值可减少到0.40m。
    供活动的净高度从屋顶结构梁下面测量到下列两地面:
    a)通道场地的地面;
    b)工作场地的地面。
    7、 电梯驱动主机旋转部件的上方应有不小于0.30m的垂直净空距离。
    8、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设置护栏。

  •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曳引驱动电梯上应装设符合下列条件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1、该装置包括速度监控和减速元件,应能检测出上行轿厢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电梯额定速度的115%,上限是规定的速度,并应能使轿厢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
    2、该装置应能在没有那些在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减速或停车的部件参与下,达到9.10.1的要求,除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冗余度。
    该装置在动作时,可以由与轿厢连接的机械装置协助完成,无论此机械装置是否有其他用途。
    3、该装置在使空轿厢制停时,其减速度不得大于1gn。
    4、该装置应作用于:
    a)轿厢;或
    b)对重;或
    c)钢丝绳系统(悬挂绳或补偿绳);或
    d)曳引轮(例如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作用于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
    5、该装置动作时,应使一个符合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6、该装置动作后,应由称职人员使其释放。
    7、 该装置释放时,应不需要接近轿厢或对重。
    8、释放后,该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9、如果该装置需要外部的能量来驱动,当能量没有时,该装置应能使电梯制动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带导向的压缩弹簧除外。
    10、使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的电梯

  • 极限开关

    电梯应设极限开关。
    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
    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2、 极限开关的动作
    3、正常的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必须采用分别的动作装置。
    4、对于强制驱动的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式实现:
    a)利用与电梯驱动主机的运动相连接的一种装置;或
    b)利用处于井道顶部的轿厢和平衡重(如有);或
    c)如果没有平衡重,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轿厢。
    5、对于曳引驱动的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式实现:
    a)直接利用处于井道的顶部和底部的轿厢;或
    b)利用一个与轿厢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
    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电梯层门

    门及其框架的强度
    1、门及其框架的结构应在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后不产生变形,为此,宜采用金属制造。
    2、火灾情况下的性能
    如建筑物需要电梯层门具有防火性能,该层门应按GA 109进行试验.
    3、机械强度
    4、层门及其门锁在锁住位置时应有这样的机械强度:即用300N的力垂直作用于该层门的任何一个面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5cm2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应能:
    a)无永久变形;
    b)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
    c)试验期间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
    5、 在水平滑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不用工具)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时,7.1规定的间隙可以大于6mm,但不得大于下列值:
    a)对旁开门,30mm;
    b)对中分门,总和为45mm。
    6、玻璃门扇的固定方式应能承受本标准规定的作用力,而不损伤玻璃的固定件。
    玻璃尺寸大于7.6.2所述的玻璃门,应使用夹层玻璃,且按附录J(标准的附录)表J2选用或能承受附录J所述的冲击摆试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应不受影响。
    7、玻璃门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应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8、玻璃门扇上应有永久性的标记:
    a)供应商名称或商标;
    b)玻璃的型式;
    c)厚度[如:(8+0.76+8)mm

  •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

    补偿绳
    1、补偿绳使用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使用张紧轮;
    b)张紧轮的节圆直径与补偿绳的公称直径之比不小于30;
    c)张紧轮根据9.7设置防护装置;
    d)用重力保持补偿绳的张紧状态;
    e)用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2、 若电梯额定速度大于3.5 m/s,除满足9.6.1的规定外,还应增设一个防跳装置。
    防跳装置动作时,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电气安装与电气设备

    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
    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如有);
    b)轿顶电源插座;
    c)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d)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 电梯井道

    井道的封闭
    1、电梯应由下述部分与周围分开:
    a)井道壁、底板和井道顶板;或
    b)足够的空间。
    2、全封闭的井道
    建筑物中,要求井道有助于防止火焰蔓延,该井道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
    只允许有下述开口:
    a)层门开口;
    b)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c)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
    d)通风孔;
    e)井道与机房或与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
    f)根据电梯之间隔板上的开孔。
    3、部分封闭的井道
    在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用于防止火焰蔓延的场合,如与瞭望台、竖井、塔式建筑物联结的观光电梯等,井道不需要全封闭,但要提供:
    a)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围壁的高度应足以防止人员:
    b)遭受电梯运动部件危害;直接或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电梯设备而干扰电梯的安全运 行。
    C轿厢;
    D)围壁高度;
    E)与电梯运动部件的距离
    F)在层门侧的高度不小于3.50m;
    G)其余侧,当围壁与电梯运动部件的水平距离为最小允许值0.50m时,高度不应小于2.50m;若该水平距离大于0.50m时,高度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当距离等于2.0m时,高度可减至最小值1.10m。
    H)围壁应是无孔的;
    R)围壁距地板、楼梯&

  • 电梯导轨

    导轨的通则
    1、导轨及其附件和接头应能承受施加的载荷和力,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电梯安全运行与导轨有关的部分为:
    a)应保证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b)导轨变形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此:
    1)不应出现门的意外开锁;
    2)安全装置的动作应不受影响;
    3)移动部件应不会与其他部件碰撞。
    根据G2、G3和G4所规定的轿厢内额定载荷的分布状况或用户和供应商商定的实际使用情况(见0.2.5),应对导轨的应力予以限制。
    注:附录G提供了选择导轨的方法。
    2、许用应力和变形
    3、许用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σperm ——许用应力,MPa
    Rm——抗拉强度,MPa
    St——安全系数。
    安全系数必须按表4确定:
    延伸率小于8%的材料太脆不应使用。
    符合JG/T 5072.1要求的导轨,许用应力值(MPa)可使用表5的规定值。
    4、“T”型导轨的最大计算允许变形:
    a)对于装有安全钳的轿厢、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安全钳动作时,在两个方向上为5mm;
    b)对于没有安全钳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10mm。
    5、 导轨与导轨支架在建筑物上的固定,应能自动地或采用简单调节方法,对因建筑物的正常沉降和混凝土收缩的影响予以补偿。
    应防止因导轨附件&

  • 电梯限速器

    1、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应发生在速度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115%。但应小于下列各值:
    a)对于除了不可脱落滚柱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为0.8m/s;
    b)对于不可脱落滚柱式瞬时式安全钳为1m/s;
    c)对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m/s的渐进式安全钳为1.5m/s;

    注:对于额定速度大于1m/s的电梯,建议选用接近d)规定的动作速度值。
    2、对于额定载重量大,额定速度低的电梯,应专门为此设计限速器。
    注:建议尽可能选用接近下限值的动作速度。
    3、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应大于规定的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但不得超过10%。
    4、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不得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值:
    a)安全钳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或
    b)300N。
    对于只靠摩擦力来产生张力的限速器,其槽口应:
    a)经过附加的硬化处理;或
    b)有一个符合要求的切口槽。

  • 电梯安全钳

    禁止将安全钳的夹爪或钳体充当导靴使用。
    如果安全钳是可调节的,则其调整后应加封记。

  • 轿厢和对重缓冲器的行程

    1、蓄能型缓冲器
    2、线性缓冲器
    3、 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 % 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的两倍, 即0.135(m)。无论如何,此行程不得小于65mm。
    4、缓冲器的设计应能在静载荷为轿厢质量与额定载重量之和(或对重质量)的2.5倍~4倍时达到规定的行程。
    5、非线性缓冲器
    6、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落体并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gn;
    b)2.5gn以上的减速度时间不大于0.04s;
    c)轿厢反弹的速度不应超过1 m/s;
    d)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

货梯

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盛德国际商务中心2幢1318室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71-65111051    15397024782


邮箱:zjb@hzgzjdyxgs.com


QQ:2570758566

微信
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公众号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0571-65111051
技术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